化教〔2018〕428号
县直中小学、各乡镇中心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统一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寒暑假时间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将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及放寒假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9年1月10日至12日期末考试,1月13日至14日评卷、发放成绩单、学校工作总结。
(二)普通高中学校。2019年1月21日前完成期末考试及工作总结。根据学校实际,自行安排高三毕业年级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天。
(三)县级抽考科目。由教育局教研室另行通知。
二、放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阶段。2019年1月15日至2月27日,共44天。
(二)普通高中学校。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27日,共37天。
(三)学前教育。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3月4日,共66天。
三、春季开学时间
各校、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于2019年2月25日到岗,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教师于2月27日报到,2月28日组织学生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期末相关工作。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按照《六年行动计划》、《中小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及学校实际,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学校自评、教师考核考评、学生综合评定、固定资产封存等细节工作。于2019年1月2日前将学校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上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抓好学校安全预防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学校要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森林防火、消防、防震、防溺水、防中毒、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对学校校舍、食堂、功能室等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确保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万无一失。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能力。
(三)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寒假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发生脱岗现象。各学校要做好防火、防盗、防震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如有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育局,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瞒报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中小学校原则上不得自行组织大型集体活动。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2019年1月2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和督导室及当地派出所。
(四)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色情、邪教活动和从事变相传销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活动;严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格教师管理,强化督查检查,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五)科学安排师生的寒假生活。切实做好寒假期间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工作,及时推荐教师参加省、市级的各类培训,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县级培训。寒假期间,学校要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可给学生布置适量家庭作业,各学校按年级审核各学科作业量,最大限度减轻学生负担。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及时批阅、认真反馈。加强校产管理,严禁外借教室、学生课桌凳,禁止假期任何人在学校举办各类形式的“补习班”、“讲经班”、培训班。
(六)做好教师的假期学习工作。各学校要利用寒假要求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新形势下课程改革的理论,提高驾驭和把握新课改形势下教学能力和理论水平,严格落实教育局发布的十四条禁令。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寒假认真分析研究2019年高考与以往高考的不同要求和动态,特别是要对本校学生在今年高考中取得成功经验和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找出原因制定方案,为今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幼儿园于2019年1月2日至6日期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并做好学习笔记。
(七)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为确保学生开学后按时返校。利用寒假、春节期间,走村入户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积极劝返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杜绝因上学远、上学难、学习困难、厌学和家庭经济困难等而辍学的现象。
2018年12月24日